正修分

修行本意

世上修行人,多不明因何而修,修为何事,行为何义,虽高挂修行招牌,所行与所修,完全二致,至修法之正与不正,更无论矣。行者于修之下手处,切切含糊不得,勿作伪自欺,方不误人,重增罪戾,所谓先正因地是也。

孝悌忠信等,为人立身之本,正因不孝不悌,所以要修孝悌。孝悌二字,原用以教化人中败类,人果不是禽兽,孝悌本无所用之;人果不是贪嗔痴诸烦恼,本用不着佛法来修。所以未修前,先问自己,果安心否,果已断除贪嗔痴否。如尚不能,则不能概说为迷信,废弃而勿修。

世人作伪,习为自然,不知对人或假,对己如何可假,口头可假,临事又安可假,平时可假,死时又何可假,是以一切可假,功夫不可假,本来因去假而修真,如果修再求假,正如病人求假药,自己求死,何其愚也,修行人勿于此处迷去。

人本来不必修行,正因所行不合,于是乎要修。法亦本无邪正,以合于所行者为正。修法亦本无是非,以当机合缘者为正。法如药,法之当机,乃名正修。凡人自然赋有之本性,故曰天命之谓性,随性之施行者为道,故曰率性之谓道。然失其本来,欲恢复其本来而依于法,故曰修道之谓教,教者,法布施也。性为体,道为用,言性与天道,即是本来面目。要见到本来面目,先得打除无明业障,明其明德,言修复其本德也。然本德之相貌何如乎?曰本来清净,本无生灭,本来万能,体用如如,本来有光,与佛不二,徒因遮障,迷而不见。正如醉人,完全不缺,只是颠倒,酒醒即愈,实无分别。然说得容易,人却很难信,所以信为修行之母。

佛云,于末法余四十年间,为人说如来藏性,是为难之尤难,如以鸡毛滴大海水使干,尚是容易,此为尤难云云。非法施之难也,乃众生自信是佛之难也。今且不说此高深佛法,但说人生是苦,伊尚不信,伊明明受苦颠倒,明明一切无常,彼正乐此不疲,如何肯信。等到大受打击时,方悟无常空苦,此已是上根人。更有到死不悟,所谓有八种人,佛亦无可奈何也。一哑人,又谓口能言而不言正道,是为哑人。二聋人,又言耳能闻而不能闻真理,是为聋人。三地狱中人,如人为无明所覆而行恶,即是地狱中人。四恶鬼中人,指贪求无厌,悭吝不舍者。五畜生中人,指不知理义者。六边地中人,言生邪见,以人死后断灭者。七长寿天中人,又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人。八受法不精进奉行之人。此八种人,佛虽慈心,亦无可奈何也。世人迷惘,以眼不见为非实,此所以难劝化也。譬如一大木,木中钉有一钉,初钉时,有半截在外,尚易了知,及渐渐钉没入木,久久尘封泥塞,或加胶漆,光滑不见,虽告之曰,内有一钉,彼必不信,难信之法一也。及告以此钉非拔不可,否则久久木朽受损,彼必不信,难信之法二也。既信矣,又告以此钉在某处某方,只要一门深入探讨,不必多处,彼必不信,难信之法三也。及深信勿疑,去其胶漆遮障,发现钉头,告以必可取出,彼又畏难而勿信,难信之法四也。及告以有种种法器,如钻如钳及种种之方便,彼自信自持其力,不加信任,不听所教,难信之法五也。既行矣,又告以拔除之法,先紧而松,摇之使动,除粗分,再除细分,彼又惑而不信,难信之法六也。及正式告伊此钉与木,本来无关,冤枉钉入,此心究非钉可比,非同有相之物,只要认清本来无钉,当体是空,即不拔而自除,伊则尤难深信,此真难之尤难,难信之法七也。今日直告以钉在某处,及不拔自除之理,非深信人安得信心不逆。此心中心法所以曲高和寡,彼修至一二千座尚不知起用,实未闻此法精义之所在与立场之如何,反疑法谤师,呜呼!夫复何言。

修行之始,先当将修行的经纬划定,有了纲目,然后有条不紊,凡中途疑退者,都因根本未明,仍属情见用事,正修分内,以信愿行作三大纲,证则为印证分,信什么,决定了,然后发愿,既发真愿,没有不真去实行的,于是如何信法,如何愿法,如何行法,各各分为类目,一一开示,今先说信。

正信

佛说法四十九年,三藏十二部,千言万语,只是要人认识本来面目,相信自己本来是觉不是迷。但因何而迷,要使自己研究个所以然出来,方才肯去怖苦发心。发心的力量有大小,因为研究有明白不明白,有些人完全不知道苦,自然完全不肯发心。有些人已经发心,但因循放逸,是半明半昧,所以不痛切了。更有些人,用功虽切,但进步极迟,不得亲切受用,是由于明白不透彻,信虽有而不坚,愿虽发而不大,行虽持而不恒。经云发心第一难事,发心者,发信愿行之心也,信自己本来是佛,只因迷而不觉,今日既知所以,只要肯修,回转头来,此生决定可以见性成佛。自己决不肯自暴自弃,是谓信。既明白此理,见到沉沦的苦,彼岸的乐,自然要于此生成佛,勿再因循坐误,是谓愿。既愿矣,就要在事上去实行,是谓行。前为理,此为事,理事相合,是为信愿行合一。合一的境界有深浅,所以证到的境界也有深浅,不是他人可得而测,只有自己知道。知道本来面目,我人既抱利己利他之愿,当为人决定一条正路。先把因地弄正,使伊明白因果,明白自己因地本来完全不缺,与佛丝毫不二,只是不肯启发,所以不得果。我人既负这个劝导的责任,总要教伊信得全,信得大,信得切,否则误人慧命。关键只在此点,可不慎哉。

信是决定不疑之谓,苟有一二犹豫,即不是信。如何信全,谓信理信事,信心圆满,不偏执不惑乱,发信心者当如下:

一、信因果不二,有因即有果。已成之果佛,如释迦,如弥陀,如药师。一切果佛,当初未成佛前,其因地佛性本来完全,亦曾经颠倒过来,由迷而觉,由觉而修,由修而证。从前经过程序,与我今日不二。

二、信我今日之本体,原是本觉,土即是心,本来是净土,只因迷而颠倒,然佛性始终不坏,半点不缺,因上完全可以成佛。譬如两块玉,同样可以雕刻位佛,一块是已雕,一块是未雕,未雕的,一定照已雕的一样庄严,维妙维肖,才合正路。如存一种客气劣小之心,不敢承当同佛一样,目前且留一点不像,待到来世再刻,将当仁不让之义,当作贡高我慢,此是信得不全。

三、信不但我如是,一切众生各类皆同等有佛性,我亦敬之如佛。彼今世不幸而为猫,我则为人,再世我或变为猫,猫竟转为人,伊却先修而成就,先来度我,我又何可轻之慢之。故学佛当三世论,不得以今世所修之久暂而断其功行之浅深也。要如是信,方不堕我慢贡高,轻彼后学,后学亦不至因此自弃,故云心佛众生,三无差别,知理而不达事,非全信也。

四、信佛所说法,不可拘执不化,有了义,有不了义,当依义不依文,不可执章句只字。盖佛说法,往往少文而释多义,切不可以情见测圣意,执古不化,死信而不活信。如信极乐世界。死执西方是极乐,一若东方便是苦地,要知弥陀经,说西方一切庄严之后,点明十方一切佛世界。明明说十方净土,只因众生性情太活,三心两意,行持不专,不得已而介绍西方一处,又说明从是,言从娑婆算起,假定为西,不致偏执。如是活信,方是大信。

五、要信自己佛性虽全,但无始习气所覆,自力断断不够,当借佛力,三密加持,见功方速,信心愈切,则行持愈坚。

六、信凡一切修行,必受种种魔难,惟恒久不变,斯克成就,恒久为老,不变为实,老实修持,信方真切。

七、信师师相传,即是佛传,善知识,与佛不二,十分恭敬,即十分亲切,即得十分利益。

八、信一切法皆是无上,以一切皆佛说故,只因时代不同,众生根器不同,法无定法,因机而变,佛不涅槃,法轮常转,谤法即同谤佛故。

九、信各种法门,皆有次第,各各不同,且各人证得不同,不得妄测他人境界,忘却自己功行。

十、信末法时代,一样有利根人,佛菩萨非可形见,不可以色声相求。

十一、信未得谓得,未证谓证是妄。但意测亦是妄,以未知谓知,同一不实,同为大妄。

十二、信见性成佛,要当下直承,佛不欺我,此生决能明心见性,此是顿悟成佛。惟无始积习未除,非此生所可扫荡净尽,不能发通成佛实为二事。

十三、外道亦有五通,与佛法之证得不同,佛法先求开大智慧,证得漏尽通后,再发五通,方不为境转而堕落。

十四、信人生苦因,只是个心境习气缠缚,知断习气,即入正修行路,即断一切苦。

十五、信一切业障及六道轮转,只是一习气心用事,习重者业重,习轻者业轻,要除一切业障,当参心地法门。

十六、信减劫时代,佛法衰落,一世不如一世,我如此生不了,更待何时,倘遇善知识,宝山勿空过,时不再来,切不可稍存待心,要如是信,方是真切。

大愿

信为万行之母,愿为百业之先,事不问善恶,在未做之先,必有一个志愿,愿即是行,行愿即是真信,行而不愿,不得谓信,愿而不行,不谓信愿,信坚则行力,愿大则业宏。因地如何,果地亦如何,此愿之不可不宏也。宏何事,曰尚志,此即大愿。佛法是积极,要发救度无量大千众生之愿,要断除贪嗔痴疑慢邪见等病,简言之,积极的转邪归正,转凡为圣,转自了为利他,转烦恼为菩提。华严经云:此经不付予众生手,乃至权乘菩萨,此经付予大心凡夫云云。大心凡夫者,在未行前,先发正愿大愿之人也。经又云,初发心即成佛,愿力之大如是,又当仁不让,不让非同贪争,乃愿之不居人后,见义勇为之意,然亦信心坚切,故愿亦油然而生。经云,依于众生而起大悲,依大悲发菩提心,依菩提心成等正觉,此由大愿引起大行,入于大乘位。故发愿要宏大痛切,真实不虚,兹再说愿。

一、愿此生决定要见性成佛,勿犹豫。

二、愿由正知见入正修行路,断众生知见,开佛知见。

三、愿不起劣慧小愿,有负佛菩萨慈悲加被期望之恩。

四、为报四恩故,愿度一切众生皆成佛,我以所证得者,方便引导之。

五、愿依仁王般若经十四忍位,精进勤修,不退本誓。

六、愿此报生尽后,随缘往生何土,如西方极乐,东方琉璃佛土,或成就后再来娑婆度生。

七、愿发四无量心,勿轻后学,勿贡高我慢,平等慈度。

八、愿依普贤十大愿,自利利他,并回向法界无量国土,无量众生。

取法乎上,仅得其中,况取法乎下乎?故发愿第一要大,佛菩萨决不因汝大愿而认为高慢,人人皆可为尧舜,当仁不让,古有明训。虽然,空愿不行,即等于妄,下当为说行。

实行

行是实行,由理证事谓行,乃正修分最主要者。众生苦恼,只是处处有碍,不明所以,理碍也。动则得咎,事碍也。今于佛理,如真信勿疑,理无碍也。行有证得,事无碍也。理事双融,入不二门,理事无碍也。至体用如如,得大自在,事事无碍也。然非实行,决不能证得,兹再说行。

一、行以不自欺为主,要痛切实在,盖不实行,不能证得,不得受用也。

二、行以坚定为旨,要精进勿退,精者专一,进者勿退,使其日有利益也。

三、行以不自是为主,恐其中途生我见疑退也。

四、行当择法,以当机为上,如垂暮之年,只求简单修持,毋庸精深考据,法相之学,徒劳无益,当自决择。

五、行当时时顾及信愿,如有人督促在后,勿退转也。

六、行当活计,不可拘执死法,如一时无善知识为我决定,我当审量自己之地位与机缘,所修由博而约,层层推进,必得一究竟者。如入一学堂,以毕业为止,应年年上进升班,岂得以留级为不违本愿。法门无量誓愿学者,乃防固执不化之弊,非可贪多不切实用也,故善知识宜访求而亲近之。

七、行当依法不依人,倘由人情转移,即是以性命为人情矣,法如当机,切不可因人而疑法,转以自误。

八、行以精进为苦修,非入深山恶衣食为苦修也。凡一切法,皆属对治,放逸贪舒服者,必使其习苦,所以除积习也,若偏执于苦,必致中途退转,或趋于伪,此亦在活用之耳。

九、行不可求急,欲速则不达,当持之以恒,如积资财,久则富厚,若除贪速之病,定力亦由此得焉。

十、行必预防魔难,不入魔,不得成佛。中间如生疑退即是心魔,惟有恒持勿怠,不疾不徐,不取不舍,稍得胜境,切勿自足,防喜魔乘入,故不许见光见佛,或先求神通。

十一、行必择径,因修行法门,各各不同,非可同年而语,有由净土入手,有由禅密入手,或从八识修起,或从六七识修起,或仗自力,或仗佛力,不宜拘执一法,当应机而施,择一相当之径,庶不入歧途耳。(故授法之责在师)。

十二、行必信仰善知识而皈依之,善知识者,非指定其本人有学问之谓,乃能善巧知我之机,识我之病,施以正法,引入捷径为贵。例如彼为禅宗上人,深达法要,而我之根机,只可修净土念佛,若亦以参话头法门引我,使我久修不得相应,非善知识矣。故病人虽不可不赖医,亦不可无自决力也。

十三、行重自修,勿引他人之意境,强与我附会比量,势必狐疑狂乱,或因此而生嫉忌,转以自误。

证者,自性与佛相应之谓也,以在印证分,兹略说之。行者切勿分信愿行证为四件事,信大则愿大,信愿合,即是行之初步,行即是达到信愿的目的地,逐渐使其证得,所以行一步,信愿即证得一步,行全则信愿全,证得亦全。行随信愿而转,证随三者而圆,一即一切,一以贯之。愚者强分为四,智者定知为一,若到实证时,一亦不可得,虽不可得,却是念念相续,无有疲厌。故知功夫实半点不能借假,总以勿自欺为主。

阳明先生说知行合一,惜乎不曾说出办法来,其实同是这个道理。初步是解知,在理上无碍。第二步是行知,行一步知一步,在事上无碍。第三步是证知,知行合一,所谓理事无碍等是也。

以上系说其概,先引信愿为行之初步以助其恒,盖行而无恒,即不能证得,其中功行大小,成就圆满,虽由自己信坚愿大,亦赖导师责任。使众生有大心而不敢发,即是误人慧命,明知末法时代大根器者少,然非绝无,岂可因无病而废药。修行人以先入为主,开首即要他发大心,实在发不大,也是无可奈何,但种子却已种下,究竟种有善根。学佛关键,第一在因地正,要因地正,必得把信愿行认得真切,脚踏实地去做,无不证到。证是自己证得,非他人可得而知,故自己修,则自知之耳,不求他人知,亦不必求知他人境界与之较量,较量即落劣见,是三界众生情见,切切不可。

分经纬

修行之始,当先划定经纬,以信愿行为纲为经,然后分诸条为目为纬。行之条目分为:甲、修个什么。乙、用什么来修。丙、用何法来修。丁、修的法子。戊、修至如何方为究竟。己、修之层次。而此六门中,各又分为次第。然而徒说无用,贵在自修。仅听讲而不修,亦是理解,不是事证,画饼不能充饥,毕竟无用。世间人怕穷,贪得财产,不知无道才是真穷,才是世世贫穷,况今生财产福禄,亦是夙世修来,惜乎不彻底,遂得小报,不得大受。是以得闻正法而修行者,是真大富大贵之人,世人不辨真伪,可叹也。

甲、修个什么

行者已读启机分,当然毫无疑义,自知是修个佛,但问佛又是什么,答云佛是大觉者,众生颠倒,都因不觉,落于苦果,所以今世要修,修个因地佛,即生成就。譬如有的放矢,不是盲修瞎练,所以时时要发大愿,愿速开觉慧,即生成佛,救度众生。因此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之外,更要皈依自己之大菩提心,此是修行第一个目标。

乙、用什么来修

行者已经闻法多次,当然了知修行是修个心,但心不可得,又将什么来修耶?答曰:正要以心修心,修证到心不可得,真证到无智亦无得时,才是正得,经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是证得无生,知一切不可得耳。

丙、用何法来修

修依何法,是一个极大问题,然不在法而在人。简言之,人有何病,再用何药,无定法也。所谓依法不依人者,是对师言。若以对人,当云依人不依法。以人有不等,非执一法而可普施也。所谓依义不依文者,此对拘执文字者言。不知文与义,究有何别,文以表义,是亦法也,惟无定法,故取义为活,实则诸法皆空,谁为依者。所谓依智不依识者,言重于智也,非废识也,离识即无智,转识成智,亦法也。所谓依了义不依不了义者,言求其究竟也。然何者为究竟,何者为不究竟乎?当以方便圆融出之,要非法非非法,正是了义,亦即无定法也。总之要人活计,不是死执,虽然,有定法也。我为此言,岂非矛盾,但有辞可以通。

众生苦恼,流浪生死,譬如盲人入山,动则颠仆,无目是其根本苦恼,开眼是去苦惟一法门。学佛正意,是在去迷转觉,开佛知见,依般若法门,方可上登彼岸。《心经》云:菩萨乃至三世佛,无不依般若波罗蜜多,此义万勿动摇,虽圣人复起,不易我言也,此即是定法。惟盲人目病有深浅,业障有厚薄,如何而可开般若,则所用之法不同。然则开慧成佛是目的地,达到此目的地,或舟或车,乘载无定法矣,今死执一法不化,自以为精进者也只好随他。

大乘二乘,本是假名,以众生因缘不同,根有利钝,遂分大小,实则佛性平等,只有一乘,无有余乘。经云:是法平等,无有高下。世人妄执此法为高,或此法不如他法,又何异于评佛。又分某师功行深,某师功行浅,又何异于考师,适成大妄。行者当知法法无上,门门第一,付法之责在师,以因人当机为第一,否则误人慧命,修法之责在己,以一门深入为第一,否则贪多无益,虚掷时光,至为可惜也。

兹略说诸宗如下:

一、禅宗

佛教来中国,以震旦人根器不凡,小乘法日渐衰灭,潜势力之最大者为禅宗。不问男女老幼贵贱,识字不识字,内道或外道,无不喜读《金刚经》与《心经》,即使十恶之人,一回头即可顿悟入门。中华民族性,非他族可比,如布衣藐视王侯、尚义好侠、金钱不分人我,以及吃亏能让等等。虽失于世法欠圆,少有条理,然其意气豪逸阔大,乐于自在,非具夙世禅机,决不能致此。又凡人有力作恶者,其人皆属利根,只要一反转,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,此人之夙根近于禅者也。至于其他法门,无一不以归元为究竟。诸法皆称某宗某宗,首冠以名,独禅宗径称宗下,以此为各宗之宗。禅一空名,此又法法皆禅宗也,徒因根器不同,有直接入禅者,此上上根器人而今实太少,且缺师资,加以禅仗自力,非一二十年,不得参透三关,亲见实相,于今世似不当机,求其普及甚难,只有借径以通,或由净土入禅,或以密法反证,借仗佛力,合以自力,成就方速,此即我印心宗以密归宗之旨也。

二、律宗

言戒律也,律由佛定,戒在行人。儒家有三畏三省慎独等等,都是戒。道家立功过格,亦是戒。佛家说戒,普通者以五戒为根本,戒杀盗淫妄酒。又有八戒,菩萨戒即十大戒,四十八轻戒,比丘有二百五十戒,比丘尼有五百戒,实则有八万四千戒,极言其一切处一切心,在在禁止起恶。故戒者,有禁止意,即修也,戒之可见者曰戒相戒仪,如三千威仪,八万细行。不可见者曰戒德戒品戒心戒香。以心香为戒也,总不离乎戒体,此以空心为得戒。前者戒十恶,此则戒十恶之根,受戒只是一仪规,重在平时持戒,徒有戒相而无戒体,是破根本大戒,名为大妄。故有说戒学戒得戒,然后再授戒,本有先后,惟为初机人说戒,先戒杀盗淫等,此救于果也。再进则戒贪嗔痴,此救于因也,心也。再进则戒贪嗔痴之出发处,证得空心,拔除其根,是真得戒,此救于因中因心中心也。各宗皆是修戒,禅宗以不戒戒,守最高之戒律,非俗子所可梦见。密宗以三密加持,三业如锁,如手结印,身业无由起矣。口持咒,口业无由起矣。心无住著,意业无由起矣。此戒于自然,非同空言,此即我印心宗以密修戒之旨也。

三、天台宗

以止观法归宗,即是以心观心,观至究竟地,空假中一切不立矣,但仗自力不易究竟,时下天台宗,只讲止观而不实修,印心宗之上座修法,修证三昧,即是修止,下座时时觉照、观空,即是起用,惟仗佛力加持,故证得不同,此即我印心宗以密修止观之旨也。

四、法相宗

即唯识宗,此宗用意,在世人执相坚固,不得已就相说相,用以破之,最后引到一个空字,如果世人根利,直接破相,本无庸多此辛劳,金刚经四句偈,顿可扫荡净尽。但世人于唯识亦是讲而不修,失去本来。性相分宗,由来久矣,佛意在使人人破相,去烦恼,明心地以为根本。乃适得其反,转以佛学当作科学研究,果能研究证空,亦可解脱。然而入海算沙,自为得计,缚上加缚,强分闻思修为三截,误以为此生只可闻,尚不可思,何况说修,不知所说者理,事证在修,能由闻而思维,即是正修,若不思维,等于不闻。心中心法,不取于相,上座时不许见光见佛,一切打破。此即我印心宗以密破相之旨也。

五、净土宗

净土者,心无染著也,归入本元,十方周遍,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,秽固不立,净亦不有,是真无上净土。惟众生性太活动,不能专一,佛遂专说一西方以坚其信愿,后人遂立为宗。净禅本不分家,此法上中下三根普被,中下根人,得有西方归纳之处,上根人直证惟心净土,既可种因,更可成果,华果同时,有如莲花,故又名曰莲宗,心中心法修第四印者,可以往生西方,可知净密亦不分家。密宗修弥陀大法,佐以长寿法,亦是此理,惟净土太微妙,不明心地者不知其妙,非认为迂远,即感无味。余尝譬如白水清泉,能品得其清妙者为真功夫,我今学密,方知净妙,此又我印心宗以密归净之旨也。

六、密宗

又名真言宗,真言者,法身如来之语言也,以能显诸法实相,如义真实,或名陀罗尼,乃总持之义,总一切法,持无量义。弘法大师所谓一字含千理也。或名明,言如来智慧光明轮,现自体清净圆明。若念诵之,可灭无明业障也,或又名秘密,乃秘妙周密之义,以真言乃法身如来内证之言说,故龙猛菩萨譬以军中之密号,或又名瑜珈,言身口意三密相应也,三密加持,必得即身成佛之胜利,非等觉十地之所知。

曼荼罗,梵语乃轮转圆满具足之义,共有四,各不相离,表圆满法身如来之万德庄严也,云何谓四:

一、大曼荼罗 如彩画佛菩萨相好形象也。(法界一切有情)

二、三昧耶曼荼罗 诸尊所持之金刚莲华刀剑轮宝,及种种印契也。(器世界)

三、法曼荼罗 一一佛菩萨诸尊之种子真言。(文字真言也)

四、羯摩曼荼罗 诸尊之坐立喜怒威仪事相也。(一切作法事业为羯摩)

密宗分事相教相二门,教相者,言教理之分齐,约之为二,一显密对辨门,别二教之优劣,判十住之浅深,明密教无上真实义谛。二自宗不共门,言种种妙理名义,惟限自宗,非余宗能及,两部大经,即《大日经》、《金刚顶经》,故依阿字诃字等字之真实义,说明教理,故总曰教相。至于事相,则言修行之轨则,凡四种,名四秘法:

一、息灾,灭自他罪障及不祥等事。

二、增益,除苦延寿,集出世福德。

三、降伏,降伏自己无明恼乱,对治国家怨敌。

四、敬爱,受人敬爱,生无碍平等大悲心。

显教与密教不同之点究在何处乎?显为方便,密为真实。二教虽有迟速优劣之不同,但成就无上菩提之归趣则一。马鸣菩萨《起信论》,总示显教成佛之时分,必经三大阿僧祗劫,惟真言密教,专谈即身成佛之旨。依一念一生一时之修行,具足无量福智,转凡夫有漏之肉身,成大日法身无上之果德,故《大妙金刚经》云:不转法身,得无漏果,此自宗不共之深旨也。又密宗由八识修起,依果寻因,净土法相天台等宗,皆由六识修起,依因寻果,故迟速不同。密宗仗毗卢遮那威德力加持,于须臾间,证得无量三昧耶,以不思议法,能变易行者俱生我执种子,生金刚种子。此根本与他宗不共处,未修密者,安得以凡夫情见,测佛之旨哉。密有东密藏密。日本在唐时来学,尊弘法大师为祖,藏密即西藏所传之密,先是红教,后有宗喀巴者出,别立黄教,法则大同小异,黄教按步就班,有一定程序,偏于有相者多,红教则同修无相密乘。昔达摩初祖,在东土传禅宗,在西藏传无相密乘,诺那活佛,言之甚详,近所传之大乘要道大手印要门诸法,其中有顿入真智一诀要门,极言法身禅定之理,惟当初红教,传非其人,遂多偏空流弊,或竟作恶,不合西藏人之机,此宗喀巴之所由出也。东藏密宗,皆是修万法归一,以一相除一切相,尚未臻一归何处之旨,只有禅宗,直指心田,不历阶级,近世惟诺那活佛所传之法,稍稍引入禅宗,相与契合,其推重心中心法,叹为无上密乘,亦屡言之矣。至印心宗之开山,大愚师尊,实为之祖,先入庐山出家修净土,后又拜经,大病几死,遇盗又几死,后于定中见普贤尊者为之灌顶,传心中心大法,及诸密印密咒,七年苦修,成就下山,开印心法门,为印心宗之祖。此法通于各宗,印证心田,密宗之外,别开生面。此法非可妄传,合机则授,非可理测,事证乃知,非取诸相,非废诸相。以印心为宗,以般若为用,以总持为法,以净土为归,修法与他宗特异,证得之速,亦与他法不同。或教以参禅,或授其他密法,徐徐引入,为前方便,以上所说各宗,亦仅大概耳。

行者欲问以何法来修,可以先事商榷,本会传法,先考察其人之根器、地位、时间、体力等等,然后付法,以免中途疑退之弊,至于问修的法子,当说明如下。

丁、修的方法

此段已入正修分,关系至巨!

一、福慧双修

佛法本以救世,教人自度一切苦厄,免除奸诈残贼损人不利己诸恶,使人安心自在,勿起无谓恐怖,勿种无谓恶因,勿受无谓苦果,天下自然太平。太者普遍广大之意,如人人有平等观念,亦何至造杀盗淫妄诸业。但眼前种种苦恼,不问有钱无钱,都是福薄,有钱的不用以造福,使之消耗净尽,不种未来福田,及身而穷,或子孙荡废。无钱的不明致贫之由,皆因夙世悭吝所致,造业愈多,则苦愈甚。智者忧因不忧果,君子忧道不忧贫。了知今生苦恼,譬如今岁缺粮,原因在去年少种,今日修行下种,明年必可收成,决不可预借明年之粮,亦不得说没有明年也,此种人都是福薄之辈。以福薄因缘故,难遇善知识矣,如有福德,则种种因缘,自然引之入佛,故有福无福,不在穷富,穷人而肯修,是真大富大贵之相。余尝谓人若求富,是穷相,不穷何求之有,人若求贵,是贱相,不贱何求之有,根本在己自认为穷贱,相由心造,因必有果,非苛论也。大凡多愁之人,恶缘渐足,不久必有不顺或颠倒之事,愁则必穷,恼则必病,本相连也。且福薄之人,必碌碌于衣食住,断无暇于修行,为最可怜之人。故遇福薄人,先当使之修福,除其入道之障,有福人使之修慧,并养其福,此谓福慧双修,此非有福人不能承受也。修福之法,重在布施,六波罗蜜,第一布施,名为种福田,凡有钱而慷慨者,不必定欲其布施也,独悭吝或穷苦者,则劝其多施,一以教其施舍,除其贪习,一以种诸善根,助其因缘,非同世法之讲人情,分穷富而衡多寡者可比也。凡夫劣见,求佛专为求福,以为福是佛可付予,求而可得,不得则疑谤起矣,复有求佛得慧,以为慧亦佛可付予,求而可得,不得亦生疑谤矣。近世求道者多,行道者少,修道者多,证道者少,皆因此病。行者当知福慧应同修,佛不过指示法门,教汝自种善因于前,自得福报于后,欲求富贵,当除悭吝,先习布施。欲求开慧,当亲善知识,亦得先习布施,欲修福者,是真慧,人若真慧者,必肯除贪嗔以造福,然则修福正以修慧,愚人强分为二,亦殊偏执矣。

二、定慧交资

世人入道,亦知求定,知止而后能定,此儒家所说之定而道家袭取者也,但此是静,不得谓定。定者动定一如之谓也,见境不惑之谓也,一切接,一切不染,无著无住之谓也。定慧非二,假名为二,即定之时慧在定,即慧之时定在慧,互相交资,如火如光,名若有二,不可分也。世人求定,以硬压不起念,断见闻为定,与木石何异,此是死于空无,落于断灭,反动时必至颠狂成魔。又世人妄执定慧为两截事,遂有定多慧少之别,不知此非了义,定慧本属均等,无分多寡,惟世人习气,有好动者,有好静者,遂以好动者谓为多慧,好静者谓为多定,实则去定慧尚遥,定慧当由体起用,交资双融者也,正见不惑,名三昧定,三昧者,正定也,兹将禅定众名开示如后。

(一)三摩地,此是诸定总名,总一切法,持无量义,一切禅定摄心也。

(二)奢摩他,止也,调也,灭也,能调诸根不善法,使无染著也,又寂静义,名为定相。

(三)三摩钵提,又名三摩,勾销也,方便随缘止也,此云等至,言于等持之中,能至胜位,即平等任持,双离沉掉,至胜定至圣位也。

(四)禅那,此云静虑,以寂灭为义,定慧双融,即静而虑,故非无记,与天台三观不同,因彼属推穷诸法性相,约义生解,此多约心成行,不立所观之境,息二边,止分别也。

(五)毗钵舍那,此云观,谓以智照理,故云正见,亦云了见,观行成时,境智相应,了了见性不昧故。

(六)优毕义,止观平等也,止即定,观即慧也,又不诤不行义,或名为舍,不诤断常,不行空有,舍二边故。

(七)末陀摩,此云莫著中道,谓中道亦假名,不应立也。

(八)毗恒迦毗遮罗,此云寻伺,亦云觉观,盖粗心感动名觉,细心分别名观。

(九)三昧,此云调直定,又名正思正定正受,谓入此定时,不受一切法故。

总之定慧相资,总归入阿字门,阿言一切诸法本不生义,生是缘生,本不可得,证入毗卢遮那性海,惟以此一字为真言,自在成立大曼荼罗。凡夫无智慧,不能了观诸法本源,妄谓有生。故甚深密藏者,众生自秘,惟证乃知。一切真言,不离五十字母,皆佛法之总相,阿字居首,总括一切,此五十字,一一皆是得解脱门。解脱者,以定慧证得无生法忍耳,世人如了达此义,证入无生,不起诸相,更有何恶可作,何罪可犯,然则又有何戒可持,此戒之隐于定慧中,非愚夫所可测知,妄断修密修禅为无戒律矣,然持戒法门亦不可不说,所以便初学者。

三、戒合体相

戒有戒体戒相二种,相属威仪,何可废也。然无体则近于伪矣,戒体属心,然心虽无相,尚有一无相在,仍属有相,必至净空无我,无能作,无所作,无能戒,无所戒,斯真具足大戒。然劣慧者不知也,愚人或误为打破戒律,奔走呼号者有之。又或误为禅宗主自在放任,原不必持戒,因而纵荡者亦有之。一个要打倒,一个要维持,其实都不曾明白戒义,以至如此。夫戒也者,有戒心也,以法范之,故名曰律,众生颠倒,三业不净,对下根人,先使达其戒相,如杀盗淫,有事相可见者,彼易于领悟,故先说五戒,且明因果律以证之,以戒其行,戒于果者也。对上根人,则说戒体,以杀盗淫为果,因在何处,则知贪嗔痴为根,如意业清净,恶业自除,此戒其心,心净则佛土净,戒于因者也。对上乘人,则说体相不二,同一缘空,心不可得,恶依何起,能所双忘,名曰定慧交资。若有染执,即名破戒,戒律之严,无过于此,故不戒之戒,斯名大戒。佛灭度后,嘱众生以戒为师,此言以自心为依止,借此法以范其心也,若仅守形相威仪,不内求诸心,适导之作伪,宁有是理,世人作恶作伪者多,正坐此病,行人说戒,岂不是怕破戒,我且告以破戒罪过之可怕。

(一)犯杀盗淫者,自作自受,愿受报者,则放胆去做,凡不明三世因果之理者,先与说三世因果,与破戒之害,信得真切,自然不作恶业,但此系指未明佛理者说。

(二)已明佛理之居士,彼岂不知戒律,然尚未明何者谓为破戒,以心地未明故,若仅以犯杀盗淫为破戒,则佛戒只一部分,余皆可废矣,故知心戒为戒。今且勿谈高深,如心空无染等义。只要说浅显者,如不动恶念,即是持戒,但何谓恶念乎,当告之曰贪嗔痴与杀盗淫其罪正等,倘自心未净,常生恼乱,怨天尤人,即是大破戒,以有因必有后果也,故恨人破戒,即是自己破戒,若不明此理,即同拨无因果,更属可怕。

菩萨不见他过,此有二义,一不见谓不责,不起我见以定其是非也;二不见谓不住著,不以其过为意也。前为悲悯其过犯,此谓有智不取相,所谓智悲双运是也。菩萨处处不离大乘愿,布施所以戒贪,大悲所以戒嗔,般若所以戒痴。然则修一切法,不离乎佛法,不离乎戒,但必内外一如,体相合一,斯名得戒,否则不能逃于妄耳。

四、合定慧空

一切波罗蜜法门,或六或十,乃至八万四千,皆以般若为主,三藏十二部,终不离此法门。以慧破空则自定,定能生慧,慧复转空,合之如轮转而妙用无尽。修此三者,非有先后,乃同时启发,此是第一紧要处,务必特加注意。诸仁相处一年,平心而论,自己修证者,岂望人知,且冷暖自知,亦岂他人可知。惟为将来不致误人起见,不能不明白个所以然,诸仁所得益处,实在信心清净,用功切实,不负我大愚师尊苦行多年,受诸疑谤,一番宏法苦心。且彼此皆曾疑谤过来,后来探险性强,不肯以耳为目,亲自每日修六座九座,练习观照,依法而修,转入正信,非真得实惠,安肯如此深信不惑。诸仁当知,修法同学,有修至三四千座,尚不明所以,不能起用,原因究在何处,知之否乎?彼此共同参究不过一年,所得自觉不同,原因又安在乎?诸仁所得,乃在不修之修,云何不修之修,言不修时亦修也。诸仁深得修法之妙,不仅在佛堂打坐时修,竟肯处处习照观空,运用般若,乃至之游戏之地,练得摄心归一,即此便是起用,不独此法为然,无论修净修禅,法法皆应如是,皆可如是。非法之分有顿渐,乃行人不达起用之咎。盖修之一事,岂在两小时,昼夜六时恒居愿海,时时警惕,随境观心,斯名正修。所谓上座修者,修体而已,入三摩他,名之曰止,由止得定,无明顿灭,但得本,莫愁末,此擒贼先王之妙诀也。所谓下座修者,随地起用而已。禅那静虑,名之曰观,观照起慧,慧观证空,用除习气,功有深浅,法无定法,时无定时,多练则纯熟也,此二大纲,如双轮并进,万勿偏废。又如试刀,前为磨,此为用,不用不知利钝,不磨不能锋利。简言之,要无时无刻不观心,即行住坐卧,处处是修,在在起妙用耳。

凡人修持经过,必有过程,一曰修以求悟,二曰悟后正修。修以求悟者,根本打开无明,转入正路也。此赖善知识之开示悟入,自己下苦功参究,必有囫地一声之日。囫字是宗门下语,言开悟时廓然之意境也。悟后正修者,开般若后,扫荡习气,入正功作之时,而此功作,不外时时提照观空,宗下公案语录诸书,系在已悟后,借以练习起用,非可于未悟前读以求悟者也,不到开悟时,看亦无用,反生我见,转增诸病,至云无修无得无证,并非离修离得离证,正是不着不住,能所双忘,再加一切缘生,非有实体。所谓修得证者,亦缘会而立假名,弥勒菩萨解金刚般若经云:非有为非离,诸如来涅槃,言不取有为法,亦不离有为法,不取不舍,斯是如来涅槃之境,可见有无不二,虽即于事,未染于心,此名曰空。然有人偏执于空,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,我又何必再修,人又何必我度呢,不知众生本体是佛者,言如醉汉本来不醉,但因酒而迷,现正颠倒,不能不救,若偏于空,此空即等于著有,毕竟不曾空得也。

世人不解空义,以断灭无有为空,圣人解空,以一切无自性,无实体,一切不可得,有而不有,无从执实之为空,众生苦因,在认妄为真,执于有我,色缚心缚,永不解脱,毕竟痛苦。圣人悯之,遂教以空境空心诸法,空心即是空境,不执即是证空,证空始明无我,无我即是断苦。所以因地先要开佛知见,佛知见者,般若是也,以般若破空,空即不执,并不执亦不执,斯是净空无我,苦乐皆无依据。世人怕落空,这个怕落,便不曾空,一班小心谨慎之士,都说怕落空,是不明空义,更有世人误解空义,遂说无因果,造种种恶,由于根本未明,所谓茫茫荡荡遭殃祸,即此意也。行者切忌与糊涂人说般若,生许多疑谤罪过,但又不能不下试探法门,用启其机,观其机是否可讲,然后授之。且妄谈般若,其罪甚大,然非谈之罪,乃妄之过。今人并般若而废之,因噎废食,诚妄而又妄矣,故不可言而与之言,妄也,可与言而不言,亦妄也,自己不能言而与人言,妄也,自己可以言而不与人言,亦妄也。故解义当圆,决不可因此而废药,又不可因药而疑病,活用在人,于药何咎,今为尔等说十八空义。

空者,并非空气之空,空间之空,空虚之空,以此空尚属有相也,如空碗,具有空相,以饭满之,空相即无,故非无所见闻觉知之为空也。此空云者,乃以般若力,证知事事物物,都无自性,无实体,徒以因缘会合而假有,名遂为空。大智度论云:舍利弗,菩萨欲住内空,外空,内外空,空空,大空,第一义空,有为空,无为空,毕竟空,无始空,散空,性空,自相空,诸法空,不可得空,无法空,有法空,无法有法空。当学般若波罗蜜,兹将此十八空,略释其义如下:

(一)内空 内即六根,眼耳鼻舌身意,眼空无我无我所等故。

(二)外空 外即六入,色声香味触法,色空无我无我所等故。

(三)内外空 合内外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等。

(四)空空 以破前三空,谓三空亦空也。

(五)大空 即十方空,十方无边际,故名为大,以西方论,西方无边,一切处皆有西方,故名为空。

(六)第一义空 第一义名诸法实相,以不破不坏者,名为实相,然此实相亦空,何以故,此实相空,无受无著故,若诸法实相而有者,应受应著,而实相者,即是非相,不应受著。

(七)有为空 有为法,名因缘和合生,所谓五蕴十二入十八界等,故空。

(八)无为空 无为法名无因缘,不生不灭,如虚空故。难者曰:有为法,以无自性故空则可耳,云何无为法亦空耶,答曰:若除有为,则无无为,有为实相,即是无为,以有为空,故无为亦空,以二事不异故。

(九)毕竟空 毕竟空者,破一切法,令无遗余,故名毕竟空。此毕竟空亦空,无虚实相待,若有遗余,不名毕竟空。

(十)无始空 以一切法无初际,故众生无有始,又以无明覆爱所系,往来生死,始不可得,破是无始法,故名无始空。

(十一)散空 散名别离相,以诸法和合故有,如车以辐辋辕毂,众和为车,若散离各处,则失车名,人以五蕴四大和合,故名为人,离之人不可得。

(十二)性空 诸法性常空,假来相续,故似若不空,譬如水性自冷,假火则热,止火停久,水则还冷。如经云:眼空无我无我所,何以故,性自尔故。

(十三)自相空 一切法有二种相,一者总相,二者别相,是二相皆空,故名自相空。总相者,如一切总皆无常等,别相者,言诸法虽皆无常,而各有一别相,如地为坚相,火为热相等,各各别也。

(十四)诸法空 一切法有内有外,有好有丑,以心生而有,无自体故空。

(十五)不可得空 一切法乃至无余涅槃,皆不可得,故空。

(十六)无法空 无法者,名法已灭,法已灭无,名无法空。

(十七)有法空 有法者,诸法以因缘和合而有,实性无故,名有法空。

(十八)无法有法空 取此无法有法诸相,皆不可得,是为无法有法空。`

以上是为十八空,以诸法无我故空,我者主宰义,诸法离缘,即不能自生,故自无主宰,无主宰,故无我。

因缘和合生,故空,始终不可得,故空,以惟心所显现,故空,知一切万法皆从心现,悉无自体,故称为空。若欲住此十八空门,当学般若,行者切勿因我说空,便落空,亦勿因我说空,便怕落空去,落空怕落空,都著于有,仍是颠倒生死。要知未尝有一法能出我之灵台智性耳,智者自会理解得,但不依般若,如人入暗,则无所见矣。

空一切境,是名断色缚,空一切心,是名断心缚,色心二缚如断,即不复退转,但余习未除,仍必加修,至断色心二缚余习为究竟,至此则定慧合一,交相为用,其妙若无尽藏也。

五、大心承当

取法乎上,仅得其中,故发大心为入道第一要门。志愿大,则成就必大,因果同时成就也,能承当此义,方是如来种子,生如来家,此又名本愿力。我辈何幸而生于今世,非但得闻正法,并受持正法,上仗佛慈,指示无尽宝藏,譬如穷子遇天眼人指示地埋宝藏,顿成富人。若自己客气,以为发财无分,则亦终身贫穷焉矣。承当即是荷担,荷担如来无上菩提,是佛所咐嘱,又何必小心谦退,自以为让德可风哉,故发大心是修行中第一个关口。

六、要真出家

出家之义微矣,佛制削发缁衣为出家者,欲人离去家庭尘俗之烦恼也,人与家庭间,关系比较最深,时间最久,情爱相系又最深,不断爱缚,无由入道,于是慕山林之幽静,喜尘劳之远离,舍而去之,佛为下根人说法,不能不如是,然又有居士,示有妻子财产,日居烦恼之中,无所染污,心离尘劳,是真出家者。故居士宜在家出家,言身虽在家,心已出离,若比丘则应出家出家,言身心两出家,永断烦恼。此佛为上根人说,若明心菩萨,则大事已了,入无学位,心无出入,亦无烦恼。徒为教化众生,现比丘相而为说法,亦可表示威仪,故出亦得,不出亦得,总勿自欺欺人,名真出家。又回俗一事,佛制所许,若比丘身不回俗,心常恼乱,不忘名闻利养者,即是回俗,并是破戒,非福田僧,与恶人不异。至清静有德之众,不论比丘居士,皆名僧宝,不可不知。

七、谨防八忌

云何八忌?一者忌求神通。二者忌多疑而活。三者忌求速与待心。四者忌人情与依他。五者忌呆板执病。六者忌不依规矩。七者忌失觉照。八者忌未得谓得,未证谓证,及衡量他人意境。此名八忌,以犯此即能障道,故忌之。

一忌神通

求神通者,其根在贪得,因地不正,为害滋大,世人无不求神通,但不识神为何物,通为何事,盲修瞎练,误己误人,更有一班因噎废食之徒,未曾了解斯义,因疑生怖,裹足不前,并佛传之无上心印密乘,亦不敢修,且阻碍他修以为慈悲,譬如庸医误药杀人,不责医而禁其药,过在庸医,于药何咎,何惑之甚也。

神有人身血气相因之神,藏于内者曰精,发于外者曰神,心为主,精气神为奴,此神通,即是心意通达,乃心神通也,由我达彼,由体起用,神力有大小之不同,通力亦有灵拙之各异,人之神通,系属本有,譬如灯之有火,火本有光,火不发光者,非无光也,其咎在阻碍不通,为七情六欲所蔽,有体不起用耳。

世人不解神通,遂以变幻为神通,实大自误,变幻是幻术,有类于术,非有所凭藉不能施也,神通则不然。

《宝藏论》云:神通有五种,一曰妖通,如狐狸老变,木石精灵依附之类。二曰报通,如鬼神逆知,神龙隐变,或夙世所修天眼未成,今世童年视听特异者之类。三曰依通,如乘符往来,药饵咒水,以及放光引神,必有所依藉等类。此三者假名曰通,实非通也,以不究竟,且必退转故。四神通,计有五,一天眼,二天耳,三他心,四夙命,五神足,此虽名通,然有究竟不究竟二种,无道者,不究竟,终必退转,并有危险,颠狂成魔,堕大地狱,究竟者下再详言之。五曰道通,以道为体而前五神通为用也。

佛家以求得道通为主,于六通先下手,六通者,居五通之上,漏尽通也,世法为有漏,出世法为无漏,通于二者,概不染著,名曰漏尽,修六通之法,必先明心地,开发觉慧,证得净空以为体,然后缘化万有,无心应物以为用。故《宝藏论》又云:智有三种,三智者,一真智,二内智,三外智。博览古今,通达俗事,外智也;割断烦恼,心意寂静,乃小乘所修,此内智也;都非究竟,故不名真。真智者,圣凡不二,情见皆空,了解无物,体用如如,是名真智,此即道通。我人所修,道通为体,五神通为用,未得体而起用,必致堕落,必招后果,甚可畏也。

道家修者,以发五神通为极则,乃硬压六识,硬摒习气,用制伏法,开五神通,根本未空,遇有力之外境前来,或喜或悲,魔即乘入,如开天眼无隔,能见诸切己恼怨之事,不觉嗔怒,遂致堕落。或见男女爱悦之事,不觉情移入胎,因贪嗔痴之根未除,暂时压伏不起,一旦反动,不复可制。若能先证法空,后开五通,则诸境前来,无美恶亲疏情爱喜怒之别,平等自在,无可动摇,顺逆一如矣,此神通乃属有体有用,名为究竟。否则根本未得,反为神通所误,故非究竟也。贪求神通,即是贪根,亦属好奇劣性。藉此以图名利恭敬,未离得失之贪,安得名道。

本会修法,第一不许求神通,坐时见光见佛等等,皆幻心所起,悬为大戒,故常反复告诫,防其稍得胜境,喜魔来入心肺也,故道与术不能不明辨。本会一年来,修法数百人,幸无诸病者,以因地正而所企者大耳。

道家五神通,是用硬功夫修得,佛家五神通,是明心后自然证得,道家得五神通,有用无体,虽初意在道,后则不觉流入为术,故术而非道,佛家证五神通,先体后用,运术以为道。

道家五神通有退堕,为暂时之得,佛家则无此弊,名究竟得;道家专用五神通,佛家唯不得已时用之。

道家视五神通为神奇,佛家视五神通为极平庸。

神灵外道,亦具五通,但无漏尽通。学佛本意,是在求解脱,无系缚。惟重漏尽通,以诸漏既尽,彻了世、出世法,乃真佛道也。若专重神通,则心为神通所持,即属贪得,非但不能了生死,且深入魔障,乃至颠狂,甚可痛也,古德分道通神通以别此义。修心中心密法,以见性明心为主,成就无相悉地。悉地是言大成就,不是乐小法者所可思议。从来修东密藏密,往往喜谈神通,此行者自误,非法之咎。神通本非外来,静者心多妙,自然物物皆通,处处应合,以智慧力,运用妙法,苟利于众生,一切皆可方便,苟为自己贪得,即毫厘亦属生死。又有人闻说神通,即谈虎色变,因噎废食,以为密法即是魔法,谤佛谤法,至可怜悯。不知念佛至一心不乱时,证得三昧,当下神游净土,若已生,若今生,若当生,此非神通而何?世人根性,执于有相,必以可见者为神通,不可见之妙谛,反认为虚妄。佛法不取于相,不离于相,依摩诃般若为宗,故不必见光见佛,颠倒其心,惟内观自性,了达无生,心无障碍,神通自在其中。

众生心中,本具足体相用三大之因,既然体大相大用大,则何种神通而不备耶。此三大之因,可为法报化三身之果,众生非是不具,只是不知,其不知原因,由于执著事相,迷隔真理。《金刚经》云:但凡夫之人,贪著其事,所以一切经论,皆破众生身心事相等执。如辅行记云:修三昧者,忽发神通,须急弃之,有漏之法,虚妄故也。佛法重无漏无取,以般若为尊,般若能泯诸相,但安于理,即是事通,若专求通,必障于理,理通者,无非演一乘之门,了无生之理,一言契道,当生死而证涅槃,目击明宗,即尘劳而成正觉,刹那间革凡成圣,须臾即变有为空,如此作用,岂非最大神通乎,天下归仁,即此意耳。

故修法人,应先证得漏尽通,余通皆是邪伪而不真实,邪则不正,惑乱心生,迷于本性,切不可妄冀。由上观之,妖通报通依通无论矣,其五神通中,所谓天眼天耳他心等等,佛法亦具有,今概称为邪伪者,以其但有神通之用而无道通之体,道通属之漏尽,神通为外道二乘之所共,道通唯大乘法之所明。佛法惟贵道通,不贵神通,但亦不废神通,惟未到力量,不许运用,防两误耳。故宝藏论又云:智有邪正,通有真伪,若非法眼精明,难可辨了,是以俗间多信伪邪,少信真正,此妙理之难显也。心意寂静,乃小乘入断灭之见,若真智所明,则在体解无物,净秽不二,是谓破法执之要道也。不破法执,不足以言大乘法要,故大乘讲万法皆如,惟心所现等等,皆明入不二法门,则事理圆融,因果交彻,神通妙用,尽在目前矣。

总之神通之妙用,在开慧眼法眼之妙通,慧眼知人之根器利钝等,法眼在能知于何人应用何法以度彼等,合之即是佛眼,非另有一佛眼也。此神通由内而外,先通自己,先度自己之习气烦恼,将自己各种业障除净,自然开通。但除业障,必依般若为之扫荡,此菩萨所求之大神通也。今更以《大日经》、《仁王护国般若经》、《心经》等证之。

《大日经》云:此菩萨证净菩提心门,名初法明道,菩萨住此,不久勤修,便得除一切盖障三昧。此菩提心者,世人往往误解为大悲心,一似由恶心转入善心,谓为发菩提心。是知菩提本不可得,明一切不可得,是为菩提心。初法明道,是言登初地至十地也。道者地也,言必修证三昧,明心不可得,亲见实相后,始可住此。住此者,言住于般若也,非般若无以扫荡一切盖障,不久勤修,自得除盖障三昧,当发五神通。神通本来人人具足,非佛菩萨独有而众生独无,以众生为无始无明所障,不能发通。惟以本来具足故,非可予夺,惟有自己修证,经过一定程序,第一步修以求悟,证得三昧,亲见实相,第二步悟后正修,以般若力扫荡盖障,第三步盖障渐净,神通自然开显,此神通方是永不退转。非如外道用强制定功所发之神通,毕竟见境起惑而退转也。故不得净空三昧,先发五神通,是最危险的事。因憎爱之心未除,一切不能平等,种种怪象,都到眼前,随之流转,即是生死颠倒耳。

障者,计有五种:

一、烦恼障,谓粗分根本六大烦恼:贪、嗔、痴、疑、慢、不正见也,细分即八万四千种习气,此皆夙世积习,障入道之机也。

二、孽障,因过去现在造无数罪孽,其人现虽有得道因缘,而前孽未消,自生种种留难。

三、法障,谓虽已修持,因前世谤法故,不能遇善知识。善谓善巧,知识乃知其人之根器而以正法利导之,正法者,正合其机之谓也,如药合于病,不拘于何种药也。譬如其人之机,合于净土,若以不合其机之禅密教之,非善知识矣。若其人般若之机已熟,当方便引之,使成就无相悉地,乃仍教以有相法门,亦非善知识矣。此虽师之咎,也是其人夙世疑法谤法,或吝不教人,所得之果报也。

四、生障,谓虽得闻正法,但忙于谋生,无暇修持,多所障碍故。

五、所知障,谓虽已遇善知识,已闻正法,照以种种因缘,不能和合,如我慢贡高等,足以妨碍般若波罗蜜,此谓五障。可知种种因缘,障入道之门,要打开业障,归入此门,仍是般若,非般若无以除一切盖障。

又非除粗分盖障,不能修般若波罗蜜也。《心经》谓菩萨乃至三世诸佛,皆以般若波罗蜜多,故得无上菩提,夫见性成佛,不依般若,何由见性。《仁王经》云:在金刚定前,所有知见,皆不得名见,惟佛顿解,具一切智,所有知见,才名为见,此见即是般若,佛名大觉,具一切智智,为无上大明大神也。《仁王经》又云:证到金刚三昧,即如登大高台,普观一切,无不了了,同真际,等法性,圆满德藏,住如来位,可往十方诸佛刹土,利乐有情,通达实相,与佛无异。所言刹土,非有定所,所称有情,亦不拘亲疏远近也。《仁王经》又云:十方法界一切如来,皆依此门而得成佛,若言越此得成佛者,是魔所说,非佛所说,是故汝等应如是知,如是见,如是信解云云。佛说得斩金截铁,正恐后人迷于所知障,不能信入,要知此门即是般若波罗蜜门,九九归元,不离乎此,若云学般若不是究竟,请问更学何法是究竟耶?佛所说了义经,不将反为不了义耶?彼为此说,其用意实偏于佛力而疏于自力,以为佛之神变加持,转眼即可使我成佛,而成佛之凭据,要人能见者,惟有神通,遂误为神通即是成佛,故置般若于脑后也。不知成佛云者,谓以如实智觉了一切诸法,故名为觉,而佛即是觉者,觉即般若之简称也。

神变旧译神力,如来威神之力,超出限量,即是自证三菩提,虽十地菩萨,尚非其境,如自己证入三密门,方可与佛相应,佛之加持力,然后可加。应机而兴,遇缘而会,自然而致,非可强也。故佛力虽宏,非人人可得而加持,否则一切众生,皆为过去诸佛度尽矣。佛为往昔大悲愿力故,欲使诸有情蒙益,普示种种法门,然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,如来密要之藏,即是自家宝藏,必依法修持,至程度相等时,方得佛力加持。佛与众生,岂有厚薄亲疏之分,加以成就因缘,各各不同。自己机缘未熟,般若力量未充,情见所覆,障其入道。

彼不自咎而疑法,疑法即是般若力不够。彼复不知神通显露,实在般若扫荡五障之后。又神通而使众人普见者,此即非神通,以其知见与众生无别也。若幻术幻师亦云神通,则幻师咒力,加持药草,现种种未曾有事,可即称之为佛乎?

彼因地只误此一点,遂致满盘皆错。故修行人求大神通者,即是因地不正,即是魔眷属,今特列于八忌之首,慎勿自误可也。

二忌多疑与浮活

疑因不明事之所以,得失之观念太重;浮活因信心不坚,贪速而行持无恒,皆由根性贪便利所致。凡学一事,无论为工艺为农商,亦必三年毕业,万无数月成就之理,况学佛乎,况自己多生之习气乎!

凡事在未定以前,以我见预测之,分别之,或认理未真,即定我见,断为是非,自心终无把握,后又犹豫不定,此名曰疑,盖粗分为惑,细分为疑,如事之不可为者,不辨邪正,糊涂迳从者惑也,又明知其不可,乃不敌己之情见而摇乱动心者,亦惑也。至于细微流转,比量而迷惑不定者,入于疑矣。

世人造业受苦,已不可胜道,复又苦在不知其苦,而苦之最苦者,曰不明心地。如心地明白,则无事不可为,以心为一切主,名曰心王,王如失位,国必紊乱,故破疑乃如国之立主以定乱,为明心入手第一步功夫。

疑与信为正对,不信即疑,今欲起信,必先破疑,破疑则决定勿退,方可入精进之途,今之半途疑退,即属此病,故关系至巨。

破疑之法,应从问与行入手。第一问难,先自认为极老实人,虚心下气,遇事请问,古人居上位者,尚应不耻下问,况初学求善知识者,岂可不虚心容纳,一一请问以释其疑,此谓问。第二实行,凡经善知识开示后,仅明于理,未证于事,终必转疑而惑,故必实行修持,使事理双融,心内了无挂碍,方名破疑,此谓行。然问难与修行有别否乎?曰问即是行,不必定分为二,盖问难所以启修行之机,修行又可开问难之缘,随行随问,互相精进,若仅问而不行,终无益耳。

疑有疑在事前与事后两种,疑在中途事后者,尚属有理,若在事前,则系情见用事,凭空臆造,自然越疑越深,因而致病或颠倒者有之,此属世间最苦之人。然此疑已属于果,由患得患失而来,患为疑之起因,亦因事而生,并非完全凭空,第事之不必疑,或可以不疑而转辗疑虑者,此则多事攀援,庸人自扰耳。

修行人往往疑法疑人,性遂浮活,此属大迷大妄。人之劣性,不外贪得省事二种。求不费气力,速得成就,一也。贪多以求胜,二也。多生以来执有之病,系缚难解,若无所得,疑为偏空,劳而无功,遂欲改道更张,三也。行者每依人情以为转移,人云亦云,以耳为目,好发无责任之议论,四也。修行过程,顺逆不时,进退不定,若因逆而疑,旋生退心,五也。人之习气,每喜标能立异,好造空论以显其高,遂忘谤法之罪过,六也。不知依法不依人之义,每因人而谤及法,忘其所以然,七也。他人意境,本非我可妄测,乃亦比量分别,妄断其是非,八也。皆是自己根本未明之所致。

三忌求速与待心

修行人勇猛精进,原是好事,但精是纯一,进属不退,能朝于斯,夕于斯,不疾不徐,亦不间断,是名精进。要非贪多猛进之为精进也,要好太过亦是贪。凡入手太高者,必不持久,急欲见功者,气必粗浮,所修势必难成。今之到处求法,修一二十年不得实用者,皆由法门太多。求功太速,修时太短,法见太深,终至百法皆晓,一事无成,此贪速急进者也。

反之则又因循坐误,稍得胜境,即自满足而待心起矣,放逸二字,最是障道,以不进则退也。

修行人本是半途出身,从未就根本下手,至浅近之佛理,往往忽弃,久之耻于再问,含糊过去,任其糊涂,此一误也。

根本未明,则修至究竟如何为止,彼亦盲然,且自以为时机成熟则功行自圆,放任以待时,此二误也。

修行先以求悟,悟后方是正修,若稍明悟,正是工作开始之时,乃欲任运自在,不求彻底,终至沉沦,此三误也。

修行功夫,臻微细处,最不易分析,白鸟之白,与白雪之白,二而非一,于此处最含糊不得,若因循放任,姑待其时至,以为久久必可彻底明白,此四误也。

又任运与待心,绝然不同,凡修至明心后,入任运境界,仍不能丝毫放逸,必参至极究竟处,再由极究竟而至极熟,熟极则能所自忘,至此方可放手。

所谓既悟之后,如丧考妣,岂得以放任为自由,强作自在而放弃哉?总之功夫是自己知得,今以植树为喻,初修如先辨土性,宜种何物,而下种子后,一时虽不见萌芽,万不可疑为不生而挖视之也,只要每日灌溉,勤行本分,及见萌芽,亦勿欢喜,只要小心风雨水旱虫蚁,于开花结果后,尤不宜性急采食,只要看护待时,至此方入任运时期。今于初见萌芽时,即放任不管,待其自植,此又待心之误也,前为太过,此为不及,同为行道之障,故忌之。

四忌人情与依他

凡初修人往往随人而转,以耳为目,若依善知识,本属正办,但不可一味人情,譬如先修之法,如先请之医,人情也,如医药不对,久不见效,只有改请他医,当重于性命,不得再人情以自误也。彼之轻于换医药者,虽多半人情用事,亦由自己不真痛切。如果以自己为本位,审明利害关系,服药无效,先自警觉,即速改方,万无犹豫进退,偏重人情之理,如服药有效,则于生命有关,又岂可因人情而改道,故操纵在自己,切勿依赖他人,以耳为目。

修行人每苦在不知,一不知自己根本毛病,二不知何者是名医,三不知何者是妙药,四不知如何情况方为有效,五不知服药后,必有种种反应,因疑怖而中止。故未修前,是盲从,正修时,是瞎练,稍得境界,又属自是,一误再误,可胜痛哉!

五忌呆板执病

修行人如作工,不可无巧思,以巧则事半功倍也,佛法无定法,假定为禅密净土等法,用以归宗,然以各人根器不同,法亦随之而变,如死守不化,不以活泼,灵机无由启发,安得至自在之境,登极乐地哉。

故专一与死守不同,如志愿往西,忽又慕生东方,此不得名专。当知东西方同一极乐道场,东西只是假名,四维上下,各有佛土庄严。我当先净其意,取得往生之资格,则东亦可西亦可,无不应愿往生,此不得名活。若死守一法,以为西方是唯一乐土,无有余方,执见如此坚固,往生实是难事。众生病苦,只是我执,学佛正要去我执,若因修持,再加一层执病,岂非苦上加苦。凡习气深厚,皆因执病而起,马祖死守坐禅,是名执病,为南岳所呵,他宗亦无不同此病。然更有一班贪便利取巧之人,以为十念即可往生,真便宜之至,只待临终用功,佛自然来接引,真是梦中见财而喜,故不得不督促之,使勿放逸。

惟众生难度,扶得西来东又倒,要当善为调处,如调琴弦,松缓则不成声,太急则弦断,第一先启其活泼灵机,第二晓以利害,使自己痛切,用功时,如率兵攻敌,义无反顾,不用时,则一切放下,视若无事,而心则常活泼泼地,如是用功,方名精进。

六忌不依规矩

凡修一法,必有师承,初学其责任在师,信受后,必依法奉行,如以我见为是,变更其法,则成就实难。昔有修心中心法者,规矩必得两小时,彼自以为念咒比他人快,只要一点半钟,即可够一千八十遍,遂不依规矩而修,后终无效,反疑他人所修为不实,遂疑法谤师,此实大忌。

故付法之先,应极慎重,考察身体时间,各种因缘配合,方无流弊,而受法者,以老实肯切为主,多问可以释疑,亦贵在自觉耳。

七忌失觉照

此是修行者最大毛病,凡修行至数十年,不得丝毫受用者,正坐此病。盖修在一时,而用在平日。觉照功夫,是修行人唯一目标,亦断苦证真唯一方法。众生颠倒苦恼,只因不觉,外物来诱,不问顺逆,枉被流转,若以慧力觉照,知其虚妄,内外双空,不受摇惑,自然无喜无嗔,不造恶因,不起恶缘,不受苦果矣。觉照是因地先觉,觉在事前,故名大智觉,照是练习抵抗,诸境前来,得失利害之辨,于人天交战时,能一决进退,不动不摇,力自充足。

故无论何时何地何事,皆当警觉观照,不宜忘却。行者每分修时与平时为两件事,以为平时行住坐卧,待人接物,都不是修,一误也。

行人不知觉照即是对境练心,以不明心地法门,故不知用心方法,二误也。

行人口说空,所作事业仍不能空,因不能觉照,无由证空,三误也。

行人不知觉照是最要紧之用功法门,越多练越好,越逢刺激事,越可反证自己之定慧力。而彼但求福报,不能大受,不起大用,四误也。忘失即是忘其所以,便是因循、不痛切,此所以明道多而修道少,修道多而证道少耳。

八忌未得谓得

未证谓证,及衡量他人意境好高骛远,夸大虚骄,是众生习气,亦好胜心所引而误入者居多,譬如观空,理已明白,亦自以为可以空矣,但遇事则又不空,烦恼依旧,其力未充,诚不免识者所讥。然究有一二分证得,虽一时理事未融,终有精进到达之一日。若夫根本未明,而自谓证得者,理且未明,遑论事证,真是妄而又妄。如外道不知明心见性为何事,乃死守窍门,或观月轮成就,即自称为明心见性,此最颠倒,难以救药。

又修持功夫,只有自知,属于心地,岂可皮相?臆测即是虚妄,衡量亦是烦恼。故他人之胜劣,不劳我之着急担心也,一涉胜负,即不觉入于嫉忌而嗔心起矣,于自己功行,反而退惰,不可不慎。

以上八种,为修各宗法门之根本条件,不论修净修禅修密,皆当如是,以下再讲修各宗之法。

修法目标,在登彼岸,波罗蜜是也,波罗蜜者,归宗也,宗者元也。归元法门甚多,有以禅定归宗,曰禅宗;有以净土法归宗,曰净土宗;有以密法归宗,曰密宗;以禅净密乃法而非元,乃舟而非彼岸,用舍之权,操用在我,不受法缚,方名彼岸。恒心不可无,偏执不可有。学佛志在去缚求解脱,活泼自在,除一切苦厄,而诸苦厄之中,以法缚为最苦,习气深者,缚之厚也,禅有禅习,净有净习,密有密习,而自以为是之习,皆启门户纷争之渐。修行人求无诤三昧,争论至属可耻。然有时不可不辩,不可不争,此辩争云者,名曰正因,不可涉于意气,亦不可引对方恼怒,当平心静气处之,机不相契,且勿与逆,逆则反远矣,不独对人如是,对自己亦要虚心调伏,知过必改,不改不是真知,莫谓杀盗淫便是过,举凡心地未明,因果未了,处处缠缚,动则得咎,一切都是罪过。《地藏经》云:举心动念,无非是恶,业力所系。无可逃罪。此是无力的被卷入,非是知而故犯,可哀也。

八、略说各宗修法

本会虽系印心道场,专修心中心法,但禅净各宗,亦同时兼弘,兹略说各宗修法,一、修净土法门,二、修禅定法门,三、修心中心法门。

修净土法门

佛说法四十九年,种种方便,无非是摄心归一,做到一不可得,方便度苦,随机应化,非有定法。念佛法门,亦是方便法门之一种,不可专执持名为念佛,凡内观自性,外参经论,行住坐卧,待人接物,一切皆念佛也。千百年来,念佛者多,成就者少,其原因有五:一、不明念属何念,佛是何物。二、贪得便宜,不耐吃苦。三、不明心要,力量不足。四、分宗立派,秽净之见横生。五、不得持名法门之诀窍。如今先要明白此念佛之物为何物,终日受苦颠倒流浪生死之物又为何物,然后再去念佛,心地明白,方可我不离佛,佛不离我,佛我同光,体用如如,在在净土,处处西方。如是努力精进,则生西并非难事,阿裨跋致,此生定可证到也。

修净土是要双修,不要单修。云何单修,单信西方之弥陀,自己发愿往生,赖佛来接引,自己却不用功,改除习气,是谓单修。云何双修,明白自己本心地,其光明无量,寿命无量,与弥陀不二,感应道交,十方尽是西方,在在处处,若有此心,佛即不来而来,我亦不往而往,分不出对面彼此,朝于斯,夕于斯,娑婆不异西方,开口都是念佛,无能念,无所念,水不离鱼,鱼却忘水,不立弥陀见,不立秽净见,当下即是往生,是为双修。但口说而心不行,执持名号,心不作观想,是谓单修,心口相应,是谓双修。其实双修容易,单修难,双修得自在,单修反吃力,双修决定往生,单修断断无功,要如是修,方为正修正行。但念佛之前,必应具几个先决条件:一、须先认识何为净土,二、须先明白阿弥陀三字作何解,而往生净土者,是我何物,三、修持法门之次第。若此三项未曾明了,则虽持名万遍,只如鹦鹉学语,全不中用,所谓为经转,并非转经。

净土本有理净土事净土,事净土者,西方极乐世界,确有依正庄严佛土是也。理净土者,我之自性清净土也,心遍一切处,皆是西方,十方与西方不异,故曰圆觉。再将净土二字分别解之,净乃扫除一切习气义,无污染义,土乃指本心地而言,我之本觉妙体,原来亦是光明无量,照十方国,无所障碍,寿命亦无量无边与佛同体不二。我与弥陀,本无往来隔绝,迷则万里,西方变阿鼻,悟则咫尺,阿鼻即西方,故经云欲净其土,先净其心,随其心净,即佛土净。

阿弥陀者,其义即如如不动,不生不灭,大自在之毗卢藏性是也,盖阿为无生义,弥为我大自在义,陀为如如不动义,我之本体圆觉妙心,既同弥陀,则往生云者,乃不得已方便说耳,既无来去,何复言往,既无生灭,何复云生,故往生之物,非我有相之躯体,乃我本无生灭来去恒常不变之如来藏性耳,兹再述信愿行证四项如下。

第一信者,非单信西方之庄严佛土,即算发信心也。必同时深信自性即是弥陀,本可一样成佛,人皆可以为尧舜,一切众生皆可成佛,只是迷悟之别。此信是为甚难,若能信心不逆,一念净信,即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,即非凡夫境界。故非信得真实,信得坚切,则愿力不强。古德云:信果佛易,如信释迦弥陀等佛是也。信因佛难,信一切众生及我自己,因地皆可成佛是也。故曰难信之法。经云初发心即成大觉,是以信为诸行之母。

第二愿者,发愿也,愿即志也,士何事,曰尚志。发愿即是立志,发愿成佛,是立无上之志。但若专心发愿生西,慕彼有相功德庄严,尚不离贪著,非真发愿也。经云若乐小法者,即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,即于此经,不能听受读诵。故愿非大不可,愿大成就大,愿小成就小,如承大物,必大其器,欲成就如是功德庄严者,必发大愿,谓我今愿生彼国,为自己成佛故,为度一切有情故,非为贪得故。斯是真正发愿,故经内有应当发愿者有三。

第三行者,修行也,非仅持名号之谓修,当时时厌离生死,念念不忘弥陀,口持心念,绵绵密密,即得三密瑜伽境界,所谓净法有力,则染法无力,其能不念贪念嗔念痴者,以念佛念法念僧有力也,不念此,必念彼,不念西方,即念地狱,犹反手也,手不有二,心岂有别,当下即是,毋庸犹豫,似此专一诚修,一日至七日,心不颠倒,并不颠倒心亦不可得,自然一心不乱,一心即是无心,心不可得,为正修行。

又修行者,破见浊也,若有净见,对面即立秽见,不得为行。经云:是法平等,无有高下,佛为众生方便说此净土法门,然又不许有情见,文殊以有佛见,尚贬向铁围。故见不净,心不净,即土不净,是以信坚愿大,合之方为正行,非仅口持即谓行也。

一句弥陀顿超八十亿劫生死重罪,前际后际皆断,心行处密,本是无生法,亦是无上密乘。玄奘法师所译经本,重正念思维,罗什法师所译经,重执持名号,其实不二,以思维时,不离口念,口念时不离心行,古人观念并重,非若今之偏执不化也。密宗释弥陀有四,曰浅略,深秘,秘中秘,秘中深秘。亦无非念西方弥陀,与自性弥陀,同体不二之意,故一句弥陀,本是密宗,非可割裂分家者也。

第四证者,实证也,以心与境界体会通达之谓证。经云:惟佛与佛,乃能证知,是言以心印心,只自己知,非他人可测。又证者,随信愿行三者而转,信愿行之修得如何,则所证得亦如何,若彻了诸法空相,约理言,自是无修无得无证,但理事圆融,又何尝废修,修则证在其中矣。

念佛法门,系借佛力,但感力弱,应力亦弱,余念佛十年,始终不敢自信有把鼻,民国十八年秋,修心中心后,回头再行念佛,方知念佛法门之微妙,并悟得阿裨跋致之意境,盖一心不乱,定要平时做到,断无临时措办。故于念佛法门之外,当参究密法以为正助,其境界实不可思议。余自承前此种种罪过,硬把净密分家,罪同谤佛,佛在世时,本无禅密之分,后人为方便计,暂分以求专一,非故立门庭也。所谓归元不二,方便多门,若固执己见,严别门户,仍为执着,从何解脱。试问证至无生法忍时,心且不有,谁为别者?谁为证者?莲池大师发愿文云:愿于禅观之中,梦寐之际,得见阿弥陀佛云云,是岂摒绝禅宗者,近人执定非净不修,反对密宗,自己却又持往生咒。故知执持名号,为修净方便法门之一,一切法皆是佛法,修一切善法,即得无上菩提,岂有修他法而弥陀不许往生之理?今借一句弥陀,念至万法归一,再念至一不可得,方为成就。即持他法,亦可同样成就,惟向西愿力,不得有二,念到一念无念,斯名实念,一相无相,斯名实相。至见实相时,自然心无系念,无系念即是解脱。经云解脱即是如来,即是涅槃,行者断不可自安劣小,以为此生决难办到,尤不可视他人亦是劣小,作此见者,是增上慢,即是不明净土,决定不得往生。

念佛之法,初念宜随众合念,音调应与众合,不必字字出声,应用息气法以调伏之,时时换气休息时,心念仍属不断。第一要与大众和合同声,次与众念,不如与少数人念,少数人念,不如独念,念六字不如念四字,念四字不如念一字,本来南无阿弥陀佛之本音,乃南无阿迷达菩大耶,论理亦应正授后再念,与持密不二。所谓念一字者,即四字中重一字,如重一陀字,而得抽空以作观想,最为得力。又念佛时间,切不可太长,以念念不断为上,最好念一刻钟,禅定一刻钟,轮流观念。今人以多数为胜,以声宏为高,更不辨功德为何物,妄将念佛功德,当作锡箔寄库存放,其愚诚不可及。今姑妄立一功德格曰,念佛至一分纯熟,即一分功德,十分受用,即十分功德,改去一分习气,即一分功德,十分习气,即十分功德。熟在自心,自心即是宝库,若云念至明心见性以为功德者,修心中心法,满千座后,告以起用方法,彼必自知,净土法之微妙。余前著有《弥陀心要》一书,可以参阅。

修禅定法门

禅宗一门,教外别传,非可言表,但以心印,而心无可印,使无表证,何由印可,佛故拈花以示机,迦叶微笑以为答,不落言诠,不落断灭,直证心要,摩诃般若波罗蜜,非上上根人,不能领会悟入。东土人可以称豪于全世界者,惟有禅宗一门,以学人心境极活泼自在,而意气又豪逸风流,心虽荡空扫有,不落虚无,业虽专一精纯,不喜迂执,有此法器,故能承受。达摩初祖东来,正因缘已成熟,所传并无别法,只指见本性,离念即得,教人直下自会。自宋而后,始有话头之说,如参父母未生我以前是谁等。至明时,禅宗渐衰,如毒峰禅师等,始创念佛,此念者,乃正念思维,教人看念佛是谁,渐而禅净双修,后来人更以话头变作唱读,不明宗意,遂由偏空,转入狂放,为世厌弃,近更因噎废食,索性废弃,或公然大肆攻击,断定天下人,尽是末法钝根,倘入禅宗,如遇蛇蝎,其狂逆高慢,宁非可痛。不知修行人,由凡入圣,法门虽属无量,归元毕竟不二,不到禅宗,不名究竟,所谓密密地、无上净土,统是禅定,以一念不生曰禅,坐见本性曰定,臻此境界,方名真净,方是至密。上上利根人,如入室进门,一推即入,若钝根人,离室稍远,必徐徐引入。而引入之法,岂有定义,不到可推之时,虽百推千推,终在室外。一棒一喝,豁然开朗,囫地一声,亦在当机而已。

故禅宗重在师资,方便引入,近代人根器太薄,以生活艰苦,生障太厚,无暇专修,既缺师资,复少因缘,而自力因缘,究属不够,宜仗佛力,如净如密,用为先导,其机已开,然后步步逼入,逼至山穷水尽,路绝谷断之处,自然豁然开朗,亲见本地风光。不经大死,不得大生,待其廓然明悟后,方许其参阅语录,打磨光净,三关未透,不容轻许。至于宗下一切开法引法,唐宋至今,以风俗关系之不同,岂可呆板抄袭,如庭前柏树子,麻三斤等等,因当时正有此物,故可随机点引,故修禅而曰有定法,即不名禅。

佛今日说定法,明日说不定法,外道惊怖,以为险道,安足与语最上法哉!自心中心法行世后,引入禅宗,至为简捷,依法而修,可操左券,此惟冷暖自知,先以总持为法,般若为证,庄严自性净土,斯真修禅宗者。

修心中心法门

心中心大法,为最高无相密乘,非具大无畏精神者,不敢信而修也,在西藏必修有相密,满二十年或二十年后,方可修此,东土人根器不同,故可直诣深造。此法初修,其责任在师,未经审查,不妄传也,民国十七八年间,大愚阿阇黎,开山于京沪各地,当时求法者五六万人,每日传众数百人,不及细谈法要,世遂以普通密宗视之,大半中途废修,或生疑谤,其深信不疑,亲承左右,略得心要者,至今不满二百人焉。现愚师隐居汉皋,暂谢世缘,分嘱诸同门,宏化各方,不敏以一知半解,抗颜上座,与诸仁结此无上胜缘,深感惭愧。所幸二年以来,修众均得受用,法缘日盛,禅密融会,此土清净,至此心中心法,过去种种疑谤,亦赖诸仁亲证,不辩而自冰释矣。关系未来修众,功德宁可思议。心中心修法,本毋庸再述,惟方便来者,留惠后学,说明似不可以不详。

心中心法,以法而论,属于密部,惟可使行者直证心田,是又通乎禅净,盖融禅净密于一炉也,破一切法见,至极究竟地,一切仪轨,又极简单,不必设备种种供养,无分男女老幼贵贱,只要能坐两小时者,即可修持,并可克期得定。定则自然生慧,故非坐过百座者,不能与谈心要,使明体启用也。此法妙在于昏天黑地一无趣味中,忽然开朗,亲见实相,证得三昧。又以各人习气之不同,其感应快慢,与反应影象,亦随之而各异,故修时宜常亲师友,以便参问,否则坐甫得定,感得境界,又忽疑而不坐,此病又极多也。

修心中心法,重在下座后,见境练心,以慧照力,照见一切皆幻,心自无著,无著即是无住,无住乃名无念,非不见不闻之为无念也。此法乃摄心无上妙法,由明心而空境,由空境而空心,由空心而空空,由空空而显性,由显性而圆照,由圆照而湛寂,斯入于心中心微妙之至境矣。

修心中心法,约分为五期,一、六印修满之期,二、继续再修之期,三、打七之期,四、满一千座之期,五、放弃不再修之期。此法至多为一千座,如不肯放弃时,便成法执之病,又六印满后,即不肯再坐,此二种人最多,甚可惜也。

众生病根,只在习气,不拔除其根,则非彻底,此根潜伏在性内,心中心者,表其性也,此法初修在求定,得定为体,由定而生慧,起慧为用。坐时修止,体也,下坐时修观,用也,止观并进,定慧交资,体用合一,体大用大,体小用小,然行者往往不起用,则每日只两小时用功打坐,平时不肯参究起用,练习观照,故得效甚少,遂疑法不究竟,譬如磨刀而不试用,终不知刀之利钝,乃咎于磨之非法,妄生我见,岂不惜哉。

修心中心法,迥异乎其他法门,凡初修时,容易得定,及至中途,反觉纷乱,此正大进步之时,行者切勿疑退,譬如两碗淤泥水,一则止静勿动,使污泥下沉,水自清洁,见功虽快,非究竟也,稍一动荡,复浑浊矣。此则将污泥逐渐提出,翻动自多,越翻则去泥越多,翻至彻底清净时,更不怕动荡颠倒矣,又如病人服药后,必经过汗吐泻之反应,其病乃除。

世人求定,每以死守不动为定。此是静而非定,定者,动静一如,定乱不二之谓也。无论诸境现前,为利衰毁誉,为称讥苦乐,八风前来,接而不染,不变不摇,斯为正定。心中心法,实可修至此等境界,然一班劣慧者,必瞠目吐舌曰:此是佛境界,我辈凡夫,如何做得到?此必狂魔颠倒,不知分量云云,若有闻者,必疑退而不学,坐以自误,此是人情作用,切切不可,行者当有勇猛心,探险心,天下无不劳而获之便宜事,况学佛耶。

东密藏密重于有相,仪轨极严,佛像庄严,所费不赀,独心中心法,不拘一切,不择地点,只要如法修持,满足时间,即可成就,耐心息气,别无他法。第一不许求神通,第二不许见光见佛,设有诸境现前,勿许欢喜,勿许疑怖,认为幻化所作,一概勿理。坐时勿性急,有人来扰乱,或小儿啼哭,亦不许恼怨,凡逆我意者,即借以练心,转其积习,每逢恼怨,当生欢喜,久久习于自然,则平等智光现矣。

修法以恭敬痛切为上,恭敬则不苟,痛切则能忍,定不难得矣。下座以活泼观照为上,活泼可以化固执习气,观照可以考察平日功行之深浅,用不难起矣。日后对他人观机,亦由此纯熟进步,慧眼开于不自觉也,得定证体,可赖乎法,以有咒印也。唯开慧起用,全赖自己,非时时观照练习不可,慎勿放逸。近世行者,虽多年修持,而烦恼依旧,此则不肯练习起用之咎,彼误认世法与佛法为截然两事,六祖云:佛法于世间,不离世间觉。若不依外境以练心,则失之远矣。

修此法者,以心不放逸为主,不在毁身受苦也,故戒以心戒为上,手持印,身密也,无以起身业而杀盗淫止矣。口持咒,口密也,无以起口业而两舌等恶止矣。心澄空,意密也,无以起意业而贪嗔痴止矣。此不戒之戒,戒于不觉者也,下座时之观照证空,即属防嫌杜恶于因地,戒之于未然者也,盖杀盗淫为果,因地属于贪嗔痴,而贪嗔痴又属于果,因地属于不明心。故心中心法,可直证金刚般若,为悟心之无上妙门,拔除根本业障者也。

修行法门,以实做为主,专讲教理,全然无用,密宗不独自己实做,且仗佛力,故有一定把握,修戒定慧三德,入于不自知。从来禅密二宗,与他宗不同,先由八识修起,依果寻因,先证得大圆镜智,所谓根本智,即无分别智,又名无相悉地。六祖坛经上,亦曾略论之,心中心法,不依过去所修之年限深浅,必经灌顶行者审查,虽不识一字,或从未修过,皆可付法。又修时不问地点,无论何处,皆可坐修,不必定要入坛,或备种种供养,若依藏密,法器仪规,平民无力可办,此则方便耳。

修心中心法时,暂不许参阅经论,恐分其心也,即从前已阅已读之经,亦得暂时搁置,俟其百座后,证得三昧,点开心要,自然意境不同,再起而读经,必别有一境界,此时当时时亲近善知识,为之启发校正,至彻悟后,方可阅经,庶不为经所转耳。

藏密初本无红黄二派。红教密法,最称完备,以效力太大,近于神秘,以非其人而传之,流弊滋多。黄教祖师宗喀巴,不得已出而改整教法,然旧弊虽除,新病又起。因所学皆当按一定程序,不得越过年限,似太呆板,反使利根人不得速即成就,甚可惜也。即如修无相密乘心中心等法,在西藏必得十二年至二十年之后,虽法定如是,而人之根器利钝不同,有或空废时间,不能直诣深造。盖喇嘛自己功行虽深,于东土人根性,未能尽了。师资太缺,故东土所得密乘,只有仪范,未臻玄要。最近惟诺那大师,开示无相密,渐渐启引,诸喇嘛中,识心中心法者,仅此一人。不知心中心法在东密藏密中,本所固有,佛之正传,非个人私造也。故修法当先明法意,处处不忘根本,不为法所误,密宗得诸佛加持,助力伟大,如飞机是行人助力,但终必要人自己开动,若谓佛可以使人成佛,则无异人坐飞机,使飞机自动升天,有是理乎?修密人第一习气在求神秘,一切靠之于佛,而自己不开不动,偏于仪轨,不明心要,自己心地既不明白,习气终难消除,飞机始终不飞,学密十年,烦恼依旧,求法无量,痛苦如昨,平心而论,岂法之咎哉?夫三密者何,身口意也,密归何处,归清净也,心地清净,是受用明证,病人服药,以灵应为贵,岂论药之高下?又修密法门,复有数点,应注意之:

一、持咒以音准为第一义,凡求一咒,念至半熟时,再请灌顶师校正音韵,字句中有重轻、段落、连断等法,必一一参究,不独音似,并得神似,熟则成自然矣。

二、香花水灯诸供,都是表法,目的在使自己之毗卢佛性,与佛相应,如香表无秽,花表妙用,水表湛净,灯表光明,皆是表自己和众生之如来藏性,妙德庄严,与佛不二,观自己亦是佛,主义重在心地,故曰心佛众生,三无差别。修行时,借此有相法,用于一时,不过摄心而已。

三、仪规有一定法门,切不可自己以意为之,此重师承,依其所定年限修法次数,专心一门深入,必有所得,如好高骛远,见异思迁,必至一无成就。

四、修密切忌与修显教者谈法,因立场不同,每多误会,故反多摇惑,致误精进。因密宗与禅宗,多从八识修起,先破无明,后除盖障,根本不同耳,显教视破无明为极难之事,必经过三大阿僧祗劫,不知阿僧祗者,不可说之时也。学佛不可以今世论,而迟速非有定时也,执文字相者,不可与语此。

居今之世,以环境不良故,人心愈趋不安,应付世事,益感困难。人每有三种不足之苦,一曰身弱多病,二曰缺乏定力,三曰识力薄弱。以身弱故多病,一切进步,寿命退步,中年早丧,或竟病废,至为可惜。救济之法,惟在修养,修以摄心见性,养以调气宁神,心有主,则气自足,精固神旺,自可去病延年,定力不足,多半由体弱而来,体强方可耐劳虔修,定力强,则慧力足,识力自然远大。佛法是积极度生,并非消极自了,老年人归路已近,亟宜速修,早离苦趣,心中心法第四印,可以往生西方,助其念佛往生因缘。中年人正在有为,如感精力不足,或定力不够,遇事心悸胆小,每致误事,心中心法,可以克期得定,定慧交资,关系一生行业,非常宏大。少年人识力不足,神志易于摇荡,外物所诱,即遭堕落,若修心中心法,根基可以坚固,且先入为主,发扬事业,不可限量。故此法人人可修。妇女居家无事,欲少病苦气恼,修法尤为无上妙诀。惜乎世人福薄,受法已极万难,况受而不修,不更可惜乎。

修心中心法者,满一百座后,气色体力渐渐充足,种种利益,不可尽述。以下再讲修持法要,余亦只述其万一,至极精微处,非自证者不知。诸仁不久可亲近愚师,再为印证,所得较全,因缘在后,有志竟成,稍安可也。

心中心法修持法要

第一、发广大心

凡初学人修最广大殊胜圆满具足的心中心大法,不发广大心,实不能与之相应,兹简单标明十款如下:

一、于法当生净信心,所谓正信,信愈坚,则中途自无退转。

二、发平等心,上至佛,下至众生,一律平等,对于不修法者或慢法者,勿生骄慢嗔恨,莫自赞,莫见他过。

三、所持契印,莫非时结,莫不净用,莫为名闻利养而用法。

四、莫自轻法而妄传,莫轻他法而起谤,先断己谤,莫使他谤,使他谤即同我谤,有分门户之见,非佛弟子。

五、持戒不缺,常摄在定,修不杀戒及诸善行。

六、敬佛敬师,并敬善知识,对同参者,勿生嫉忌邪见。

七、时时发广大心,以救度群生为旨。

八、志信坚固,不辞劳疲。

九、修六度以对治一切病执,所谓以布施对治悭吝,以持戒对治贪染,以忍辱对治嗔恶,以精进对治懈怠,以禅定对治散乱,以般若对治不觉。

十、专求通慧,先破无明,勿妄求神通。

以上十条,每日看一遍,提醒一次,使心不放逸。

第二、修法次第

一、勿急于上座,先熟读咒文,可以背诵时,再上座。

二、持咒法有五种:一记数;二不记数;三高声持,于昏沉思睡时,持数十遍;四低声持;五金刚持,口微动而不出声,自听甚分明者。修法上座时,适用金刚持。

三、六个印契:

(一)菩提心契,为诸契之王,修时切忌生嗔。

(二)菩提心成就契,此契专消孽障,除诸恶疾。

(三)正授菩提契,结契前,先念三皈:“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”三遍,当焚香三种,一檀香,二乳香,三沉香,各别烧。无力办者,焚他香一炉亦可,且不必连烧两小时,因修法时,不宜闻好香,恐破气也。

(四)如来母契,结契前,先念南无十方佛七遍,持咒不可大声,当金刚持。

(五)如来善集陀罗尼契,修此契时,每晨念南无三世诸佛三遍,心向十方三皈依,烧香与第三契同。

(六)如来语契,修前先念三皈,完时于顶上散放手印。

每契修八座,即八次,修完第一契,再修第二契,依次递修,每座为两小时,只许过时,不许不足,每日修二座三座均可,惟必量自己精力,切勿贪多,每契满足八座为度,六契次第修满后,第一契再补一座,其余有不如法者,亦补一座,是为六契圆满,即永不入三恶道。六契修满后,切不可放逸,继续每日修一座,专修第四契,约六七次后,加修第二契一次,如每日修三座,或打七时每日修五六座者,均修第四契,最后一座修第二契,其余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契,即不再修。凡打七后,每日修过五六座者,自问精力充足,堪以猛进,则逢大月十五日,可修九座,求一气满万遍之数,每月一次,是日专修四契,不修第二契,惟当量力修法。每日修一座不断者,一年后,决可明心,如求速则打三七,计三星期,修三四个月,并常亲近善知识,亦可通慧。

四、六印不可越级而修,必次第修满,然后可以打七,非经过打七,不得坐九座及修定印,非满一千座,勿放逸,满千座,即不必再修,修也无用,只要平时起用可矣。

五、修时最要之点,在不满两小时,不得下座,不得开放手印,不得停止念咒,不得说话,念咒不要太快或太慢,约每分钟十二遍为度。上座时,切勿干涉他事,手印用黄布罩好,一切不管,只是口念咒,手结印,心不想什么,叫做三密相应,修到无相悉地,就是成就。修法时间,则不拘,最好在早五六时至七八时,天寒时勿过早,每座二小时完毕后,当至心发大愿,为一切有情回向,此第一要紧。

六印满后,每日必出声念慈氏咒四十八遍,终身守之,此是因地上下种,与他咒不同。修时第一要少吃,食后至少一点半钟后上座。

第三、修时设备

一、供养。中供释迦佛一尊,三杯水,三面镜,三把戟(或以刀代),三炉香,三份食品(如水果等类),左右二瓶,供花,中燃一灯。无力者,有无多寡听便。如修成后,为群众谋利益,欲作大法时,当设三坛,分三院,居中第一院为白色,用修佛道,上首第二院为红色,用修菩萨道,下首第三院为青色,用修金刚道,坛内用地毡一床,中圆心,分白红青三色如,圆心纵广各八尺,此系坛内供养,平时修法不必设坛也。此法不同他密,不取于相,故穷人亦可方便自修。

二、随身设备。(一)黄布一方,盖住手印。(二)开好钟表一具,或以香代,约每枝可烧两小时者。(三)痰盂。(四)盖腿部所用毯子,及座垫,座垫坐处宜高六七寸,两脚交叉在下,不必交趺;如双趺者宜平座,后垫不可高;单趺者,后垫可以高出二、三寸也。

三、预防。(一)窗户不可有风,风寒处,切不可上座,不可带帽,室内温度宜稍暖,但不可受热。(二)门不宜锁,可任人出入,门外宜托人看守,及随时照料,如遇小儿大声哭扰时,亦无碍,切勿生嗔,用以练此心不动。(三)室内不宜放开水壶,使其鼎沸,或畜猫狗以免扰乱。(四)非有极急迫事,勿许人通知,亦勿下座,即有通知,亦必小声。(五)先小便净手,再行上座,下座时,切忌五分钟内小便,恐伤气也。又上座时,宜少饮水及食粥,食之过饱,最宜昏沉,天暖时,可赤足。(六)修满时,勿急急下座,先伸舒腿臂,擦手心摩面,调和血气,徐徐而下,下座后,宜多走路。(七)坐时头不宜仰高,防心乱也,不可太低,易咳嗽也,背不宜靠后,防久靠伤肺,手印当心胸,勿卧倒,两臂稍靠胁,两眼下垂似闭,切忌昏沉散印睡着,不必备茶,口自勿渴也,腰宜伸直不动,不可时伸时缩,防腰酸也,初坐时,或有小毛病,但稍久即安,此系旧病翻出,不是新病,不可着急。(八)坐时忽如睡去但手印不散,念咒亦不停,此非昏沉睡着,正是定相现前,切勿疑而中断。

第四、修至如何方为究竟

修至如何而方为究竟乎?是当先明修个什么,曰修成佛,即是修到觉。由凡入圣,只是由迷转觉,转识成智,开佛知见而已,但显教必三大阿僧祗劫成佛,而密教即生成佛,禅宗直指心源,当下成佛,净土得往生彼土后成佛,究何所适从乎?曰各有立场与因缘,非法有高下迟速与冲突也,兹略论之。

一、显教系指从未学佛者言,如初入小学,必若干年,转初中高中而大学,又必若干年,非可越级顿超者,是就理而假定者也,阿僧祗者,本言不可说之多,亦无从指定何时止也,学佛必通三世,今世后学虽浅,以夙世因缘故,可以后来居上,或直接大学,不得以世俗情见分别而限之,又显教仗自力,故成就较难,非可与密宗同年而语也。

二、密宗仗佛力,得三密加持,乃自宗不共法,如孩童不能登山,仗母力为之抱持,因缘不同,故可即生成就。

三、禅宗直指心源,言下顿悟,最上根人,以夙世勤修故,今生缘已具足,一步登堂,故可当下成佛。

四、净土方法,本是密宗,发愿乃专西方,以往生为唯一目的,只求生西,自可华开见佛,以志不在即生见性,乃在他世界学成毕业,其所仗佛力,以往生为止。尚未了自性净土,得清净庄严,即是成佛之义。而佛说净土法门,为上根人即生证得,使得果地圆成,又为下根人开一简便法门,使于因地下种,今之修净土者,将至极微妙之净土大法,转为小心劣慧人方便,非其法器,自难承受,或视为迂缓自了,甚可惜也。总之净土法不异禅密,要往生成就固可,即生成就亦可,因缘各不同耳。

五、禅密二宗修法,由果寻因,从八识修起,先显法身,证得根本智,即大圆镜智,又名无分别智。他宗修法,由因寻果,从六七识修起,因地法行,实有不同,故证果之迟速亦异,兹将密宗转九识成五智图,列表明之。

转九识成五智图
  南方
转七识为平等性智
即末那识修行门
 
东方
转八识为大圆镜智
即阿赖耶识发心门
即无分别智
又名根本智
法身
中间
证九识为法界体性智
即奄摩罗识
又名白净识
无上菩提
表毗卢法身体
西方
转六识为妙观察智
即意识证菩提门
即弥陀成就门
报身
  北方
转五识为成所作智
般涅槃门
五六七智为后得智
化身
 

六、禅密二宗,先破无明,后除习气,往往大事已明而习气仍在,然习气已根本拔松,有慧照力,不似前此之昏迷不觉矣。他宗则反是,先除习气,欲待习气净后,方破无明,不知无明未破前,只是硬压习气,用力降伏,非是根本拔除,虽暂时可以见功,久久反动力大,等于未修,非属彻底,临终往往颠倒,即是此病。

七、禅密二宗,以此生破无明见性为成佛,若仗佛力,此生自可证到,至习气除净,原非此生可办。而显教每以破无明发五神通,习气除净,一切圆满,如释迦佛后,方谓成佛。譬如植果,一以初结果时为已成就。一以果熟可食时,采下盛器后,方许为成就。一则无时间相,先后不二。一则执定形相,假立次第。一则有力承当,视为当然。一则过于郑重,遂分难易。若不一一分明,为之解释,则片面之执,门户之争,学者苦矣。总之各宗修法,不同者是仪规和立场,相同者是目标与终点,如求开智慧,超登彼岸,解脱生死,各宗无不相同。兹有几个要诀,行者得此要诀,入门便不难矣。

四要诀

(一)先解修行正义,凡念佛打坐修法,不得名为修持,只可名为培养,如培养精神,以备行路之用,行路无力可以反证培养力之未足,故出佛堂下座后,行住坐卧,一切人事,种种行为,方是正修行,如感觉此时力量不足,则再加工培养,再作许多法以资助之,此为正,彼为副,世人乃颠倒,忘却正义,遂有重彼轻此之嫌,所得效果,自然微薄,此是第一诀。

(二)如何谓之正修行,凡出佛堂后之正修行,应先明起用之妙,其妙诀在不忘二字,无论何事何地,不离警惕,处处照顾,只是要用惯这个心,用,便是觉照,不怕念起,只怕觉迟,不觉便被境夺,就此移引而去,移引既远,不知所返,便是流浪,凡人对于贪嗔痴,已是熟极,亦非一朝一夕之修,今日由生返熟,亦得养成一习惯,到刻刻不忘时,便是功夫纯熟,入于欲罢不能之化境,学而时习之矣,乐可知也,此是第二诀。

(三)简明修法,修是复义,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,回复到本来,即是无往而不通,万物皆备于我,始尽致知格物之能事,故曰归仁,但克己是因,复礼是果,克己复礼又是因,天下归仁是果矣,克己是修的初步,克己者制其心也,一切造作皆心,心攀缘故,念成为妄,制心一处,即无染着,无妄无真,即是修复到本来。一处者,不可死执谓有个一处也,一是无义,遍一切处而丝毫无着,乃名一处,此一处,是圆遍广大无着之处,非万法归一尖锐纯一之处也,非到修证,不知意会,但用一个照字,照之纯熟,即可不忘,由不忘而不惑不动,所谓行深般若波罗蜜,此是第三诀。

(四)修入之过程,功夫之进,必有过程,如登山然,由下而上,必有程次,顿根人,本来直上顶峰,原谈不到此。但为初学人,不可不方便也,照之功程有五:一知照,二照空,三照寂,四空空,五寂照。知照者,知起用也,且知非照不能转,开此觉慧,乃悟后正修,然系理解而始事修。照空者,非照不能空也,此已入于行矣。照寂者,已入湛寂之境,然有时忘照,及稍凛觉,即又湛然矣。空空者,亦照也,以照力空其空也。寂照者,乃常寂常照之境,固无时不寂,无时不照,照不照皆寂,并不自知其为照为寂也,简言之,功夫熟,则入于化境矣。

凡一切生死之系缚只是心境相对,心与境不分,外境为心,内心之境亦心,以心破心,即心境双破,总名之曰破无明,破乃空义,非打破意也,以破尚有一破相在,不得名空,无明与明为对立,明则无明不立,此破字,乃灭义,灭则不可得也,破灭无明之法,妙诀在一照字,其不能照,或不知所照者,根本乃是定慧力不足,不知起用,而起用之总诀,仍在一照字,照则转,转则舍而之他,本体即空,如无明一转即不可得,一空即定,故照即转,转即空,空即定,定即不惑,不惑即不流浪,不流浪即无生死。翻过来,照无能照所照,于是无所谓空定不惑不流浪等等,毕竟生死亦不可得,是真能了生死者。更在翻过来,一切本体既不可得,然则照不照,转不转,空不空,乃至生死之了不了,真际平等不二,都无所不可,如是固妙,不如是亦妙,是真超然自在入不二法门,并了亦无可了矣,是究竟了生死者。

此理既明,毫无所惑,是无明已破,只是习气深厚,似非此生可了,有九种程次,别之如下:(一)粗中粗,(二)粗中细,(三)粗中微细,(四)细中粗,(五)细中细,(六)细中微细,(七)微细粗,(八)微细细,(九)微细微细。

此九种乃表心上系缚之深浅,至粗中微细,乃初地境界,已破无明,断色缚者。细中微细,乃三地至六地,已断心缚者。微细微细,则八地以上,已断色心二缚之余习,渐入等觉位矣,必微细微细尽而圆满大觉耳,非此生所可成者。譬如胎中婴儿,或初生之子,虽不能如大人,究不得谓为非人也,虽不能如佛之圆满大觉,究不得谓为非佛也。即生成就,成此佛也,长养圣胎者,养已成佛之圣胎也,愚人执相,不可与语大乘法要,惟信心不逆,不惊不怖者斯可耳。

照转空定的过程

坚固 → 松动

长 → 短

大 → 小

奇怪 → 不惊怖

二 → 不二

勉强 → 自然

有 → 空

空 → 空空

挂碍 → 无著

缚 → 解脱

生 → 熟

识 → 智

惑乱 → 不动

流浪 → 止

牵摄 → 自在

空空 → 不空

无力 → 力充

偏 → 圆

由此至彼,不用慧照,无有是处,照之次数日多,力自充足,根尘自然脱落,如是方是正修,此是第四诀。

上面略说修法竟,然既落言诠,岂是究竟?故知究竟处,在行者自心领会得,非可言表。我今亦多事耳,哈哈。

第五、修之层次

修法岂有一定,若有层次,即有定法,惟对初学人,当为决定,务使其简捷迅速,是在来会后,逐一面授,或先净后密,或先密后禅,再行商榷可也。又修法之赖师友者,无非求得一商量,得一决定而已,得其诀,则事半功倍,得其受用,自不肯退转。鄙人以一知半解,与诸仁商榷学佛法门,虽未臻其奥,或亦不致误人,如有怀疑,或认为不妥处,当直心见教,互相考证,则去印心不远矣。